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从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等共6个大方面共22个项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方面,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事实上,2019年以来,抢人大幕便不断拉开。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报告显示,截至日前,在2019年发布各种人才引进与落户等政策的城市已经超过50个,从力度与数量看,刷新历史纪录。特别是二三线城市,发布人才落户,补贴购房等政策井喷。
除落户外,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2019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同时,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指导各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另外,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打通各地区各部门数据壁垒,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便利性。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将改进城市人口统计工作,逐年统计发布各城市的行政区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行政区城镇户籍人口、城区户籍人口数据,开展各城市的行政区城镇常住人口、城区常住人口统计前期工作。(摘自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