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老所”这种养老方式,能提升高龄者的自我照顾能力,降低照顾人力负荷,并提高照顾人力成就感,从而形成三赢的局面。
这两天,“日本式养老”又上了热搜。
据央视报道,在面临人口老龄化挑战的日本,七成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而来自家庭成员的照顾十分有限,一种名为“托老所”的养老服务应运而生——白天在托老所接受照顾,晚上回家感受家庭温暖的养老模式成为主流。老人根据个人情况,每周来托老所2到3天,接受膳食管理、康复训练、洗浴护理等全方位照顾。
其实,“托老所”的翻译并不准确,更准确的应该是“day service (care) center”,直译过来就是“日护(理)中心”。护理服务(service)与护理(care)大有区别。服务主要是提供场所供老人交流与锻炼身体,改善痴呆症等老年多发病症的症状;而护理则是需要有医生在旁,提供专门性理疗类护理服务。
日本也有养老院,种类繁多,价格不一。既有豪华型,也有经济适用型;既有郊外型,也有市中心型。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豪华型养老院回归市中心正在成为新趋势。在东京的豪华地段,我们不断能看到新酒店的落成,以及酒店式养老院的出现。
但即便是日本中产阶层,仅凭一生的工资收入和社保,很难负担得起豪华型养老院,而经济适用型则因众口难调一般规模不大,所以供不应求。随着独居老人和失能老人的增加,能用社保结算的介于医疗和养老之间的特殊疗养设施,以及“日护中心”大行其道。
要知道,日本的医保制度是全民健保制度,其他社会保障也近乎全覆盖。也就是这个全面健保和同属社保的介护(照料护理)保险,基本定义了目前日本养老的方式。尤其是《介护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直接催生了“日护中心”的出现。
社会介护服务的宗旨就在于,增强自我照顾能力或生活介护训练服务。其主要是借由专业服务介入,使个体能应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减少以居家为基础的介护需求和延缓以机构为基础的介护需求。
老龄人口、失能人口数量的上升,自然带动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介护的经费相对提升,财务压力日益加重。因此,日本以及欧洲国家对于高龄者的政策,除了提供社会补助及医疗服务外,亦加入了自我照顾的精神。通过训练,高龄者能有效执行或参与日常生活活动,而非被动成为被照顾者,以此减少照顾需求。
丹麦的“帮助自助者”(help-to-self-help)方案,就是希望在长期照顾等各项服务中纳入这一服务精神,提升高龄者的自我照顾能力,降低照顾人力负荷,并提高照顾人力成就感,形成三赢的局面。
对于中国来说,日本的人口结构和制度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目前,我们基本依靠的还是家庭养老,一旦人口拐点到来,中国的养老精神、养老方式和社保制度则面临全面调整。
日本和欧洲强调,自我照顾精神是首要的养老精神。而中国传统的家居养老,也就是家庭成员互助,还会是主流的养老方式。类似“日护中心”这种养老模式,无疑是一种重要方式和补充。对此,政府和社区不妨大力协助。至于根本性的制度设计和建设,则应走一条中国特色的道路,通过社保与商保的结合,实现低强度的全覆盖模式。(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