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8年末,我国住户部门贷款余额47.9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8万亿元,占住户部门债务余额的比例为53.9%。
《报告》显示2018年末,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为60.4%。从国际同比看,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与国际平均水平一致,低于发达经济体平均水平,远远高于新兴市场经济体的平均水平。虽然整体债务风险可控,但呈现出,增速较快,且集中度高、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和一些低收入家庭债务风险较为突出等特点。
此外,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54.4万亿元,同比增长8.7%,较同期住户部门债务增速低7.5个百分点。住户部门债务收入比为 99.9%,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其中,房贷收入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可支配收入)为47.4%,较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 如何考虑结构问题,存在债务风险。根据北京大学开展的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低收入家庭的债务负担整体重于高收入家庭,有负债家庭中,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平均债务收入比为 285.9%,而年收入高于36万元的平均债务收入比为89.0%。
报告显示2018年,住户部门杠杆率超过全国水平的省份有浙江(83.7%)、上海(83.3%)、 北京(72.4%)、广东(70.6%)、甘肃(70.1%)、重庆(68.6%)、福建 (65.8%)和江西(63.1%),其中,浙江、上海和广东不仅住户部门贷款与生产总值的比例处于全国较高水平,而且贷款积累较快:3个省市加总的贷款余额和近四年贷款增幅占全国的比例均超过四分之一。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估算,居民杠杆率高于80%的城市分别为杭州(103.2%)、厦门(96.3%)、温州(91.1%)、海口(83.8%)、深圳(82.3%)。而这些城市共同特征就是房价处于第一梯队,显示居民杠杆率与房地产的高度相关性。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与收入相比,中国住户部门杠杆率处于较高水平,并且增速较快,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控制。而家庭杠杆率不断攀升的主要原因是住房价格过高。因此,就像报告中所说,应坚持从宏观审慎视角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多措并举应对部分地区住户部门债务增速过快和部分低收入家庭债务负担过重问题。
首先,严格遵循“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政策定位,完善“因城施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当前中国楼市的一大矛盾是,一些核心城市的房价被认为有稀缺性与继续涨价空间,但是,恰恰这些城市的家庭杠杆率处于过高的水平。如果轻易放松这些城市的调控政策,虽然有小部分有效需求涌入购房,但会推动整个城市房价上涨,并通过示范效应带动其他城市房价上涨。因此,核心城市的调控政策绝不能放松,也无需加码,核心城市应该抓紧落实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
其次,住户部门杠杆率偏高的现象主要出现在东南沿海地区,主要由过高的房价所致。长三角、珠三角等恰恰是中国的制造业中心与创新中心。房价(土地价格)过高就会导致整个经济运行成本过高,尤其是人工成本也会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影响这些地区正在转型升级的制造业。如果放松对这些地区的房价调控而出现新一轮上涨,不仅削弱政府减税降费的努力,还会让处于转型中的制造业企业预期恶化,影响投资。
其三,住户部门杠杆率上升会对消费产生一定的挤压作用。人民银行7月19日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9)》中指出,计量分析结果表明,控制人均可支配收入、社会融资规模等因素后,居民杠杆率水平每上升1个百分点,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增速会下降0.3个百分点左右。事实上,在过去两年人们已经感受到家庭部门债务压力导致的消费紧缩现象。中国正在努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如果房价继续上涨将抵消这种努力。
中国应该稳定家庭部门的杠杆率,抑制资产泡沫,稳定房价、地价和预期,防止楼市大涨大跌,为供给侧结构性与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防范因楼市动荡产生的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