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违规流入楼市,7家银行遭罚没1890万!

2021-05-18 11:03:52 阅读: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仍是金融监管的重点。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多条处罚信息。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在近期发布的罚单中,信贷资...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信贷资金仍是金融监管的重点。

近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多条处罚信息。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发现,在近期发布的罚单中,信贷资金流入房地产等现象,仍是主要违法违规事由之一。

去年底,央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建立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对银行的房贷占比设定“红线”指标;今年以来,银保监会等部门多次发文防止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在各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背景下,银行违规向房地产市场发放贷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经营货之所以能够流入楼市,之所以能瞒天过海,授信层层审查能够通过,让贷款三查流于形式,披着实体经济贷款的外衣进入房地产市场,主要原因之一,就在于银行内部的理财经理、客户经理与外部的资金中介(小贷公司、私募基金、投资理财平台、房屋管家等等)和房产中介合作,共同套取资金。也就是说,整治银行内鬼是整治经营贷乱象的重要前置条件。所以,未来一定会加大对银行内部财经纪律上的审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

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7家银行合计遭罚没1890万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近日公布的罚单中,因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贷款违规被罚的银行包括:平安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盛京银行、温州银行、大连银行及宁波鄞州农商行等。其中盛京银行被罚金额最多,达400万元。

其中,平安银行资金运营中心主要涉及的违法违规事由包括,2016年5月,该中心违规向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2017年3月,该中心违规向土地储备项目提供融资、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此外,还涉及3项其他违规行为,被上海银保监局合计处以罚款300万元,并被责令改正。

罚单信息显示,民生银行上海分行因在2016年12月至2019年5月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变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同业投资资金变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金;部分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用于购房等,被上海银保监局合计处以罚款300万元,并被责令改正。

此外,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也被浙江银保监开出70万的罚单,主要违规行为包括,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挪用于支付土地款、归还前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股东往来款;贷款管理不审慎,个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广发银行宁波分行因房地产项目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项目贷款支付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违规行为,被处以140万元罚款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另外,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在2015年8-9月期间,因同业投资资金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等被罚100万元。

盛京银行上海黄浦支行被罚300万元,涉及的违规行为包括2018年3月至7月,该支行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等4项违规;该行上海普陀支行被罚100万元,违规事实为2016年8月,该支行发放并购贷款变相用于拍地保证金等。

此外,因涉及房地产领域的违规,温州银行上海分行、宁波鄞州农商行、大连银行天津分行分别被罚250万、215万以及110万元,并被责令改正。大连银行两位责任人分别被处以5万元罚款及警告处罚。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对记者表示:“从整体贷款的不良率来看,房地产贷款的不良率是最低的也被认为是优质贷款,由于银行有利润目标,房地产就成为银行完成这一目标的最佳载体。”

“这一轮房地产调控之前,各地对资金流入房地产的监管标准不一,有些监管非常宽松,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就很多资金流入房地产,之前几年的被查出来,也是因为授信审批不严格,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李宇嘉说。

信贷资金违规乱象频出

除了银行贷款在房地产领域的违规,由于贷款资金审批、用途及贷后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资金违规现象也是比比皆是,例如资金被挪用至购买理财产品、流入股市或其他限制性领域。

宁波银保监局5月14日披露的罚单显示,杭州银行宁波分行因授信审查审批严重不审慎、信贷资金被归集使用、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宏观调控政策、委托贷款资金来源审查未尽职、员工与授信客户发生非正常资金往来、非现场监管统计数据与事实不符等违规行为,被罚款220万元,并责令机构对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因虚增存贷款,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被处以160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被纪律处分的处罚。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资金流向、管控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40万元罚款。

另外,部分国有大行因信贷资金流入股市、购买理财被罚。

日前,建设银行锡林郭勒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实、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股市且整改不到位被罚30万元;建行安徽宣城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被罚25万元。

农业银行嘉兴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被银保监嘉兴分局处以25万元罚款。(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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